邮政理赔
一,符合理赔要求的货物如下:
1. 转运途中丢失:货物有收寄信息,并且转运,若长时间物流停滞,可发查是否丢失。
2. 转运途中破损的货物,需满足外包装破损,内件填充物充足的情况下,内件商品破损,方可理赔。
3. 除破损,丢失的理赔,其余问题包裹理赔无明确要求,可结合包裹情况,酌情考虑。
二,不符合理赔要求的货物如下:
1. 因疫情特殊情况,若只有收寄信息,无后续转运的货物暂时无法定义为丢失,邮政可能出现漏扫与其他疫区货物混在一起,具体是否丢失需要邮政核查寻找后再确认。
2. 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不予理赔,外包装折痕,轻微变形也属于外包装完好,商品变形不影响使用不予理赔,上线前破损的货物不予理赔,收方签收后开拆单若填写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无法理赔。内件未易碎品,液体物品不予理赔。
三,理赔所需提供的资料:
1. 丢失货物需要提供证明商品价值的小票或者订单截图,统称为价值证明。
2. 破损货物除提供价值证明外还需提供破损的内件照片以及商品外包装照片。
四,我司赔付流程:
1. 接到客户投诉,或贵司查到包裹物流轨迹异常,务必及时反馈我司,并且提供商品价值,我司经与邮政核实,告知贵司此件包裹处理结果。
2. 若问题包裹我司反馈确认理赔,需要贵司集中登记,整理好当月理赔表格,(表格所需内容:主单号,分单号,包裹内所有商品名称,破损的商品名称,理赔原因,理赔价值,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月底集中反馈给我司,待最终确认,可加入账单,付款时扣除。
3. 如贵司所提供价值远超国内各大购物网站(如京东,天猫等)的价值,我司按照国内网站价值进行赔付。
五, 问题件处理时效:
1. 破损的包裹,签收日起一周内反馈,可处理,超过一周不予处理。
2. 丢失包裹,从揽收日期起两个月内,方可处理,超过两月不予处理。
3. 当月确认理赔,尽可能添加至当月理赔表,当月结清。
六, 赔偿金额问题:
理赔根据贵司提供价值证明为依据进行赔偿,单件赔偿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超1000元人民币按照1000赔付。